
- 提醒注意 公益社團自有房屋供辦公使用可免徵房屋稅
該處說明,依財政部1994年12月16日臺財稅第831626232號函規(guī)定,社區(qū)發(fā)展協會如屬公益社團,其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,可免徵房屋稅。所以,如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有案之社區(qū)發(fā)展協會,供該協會辦公有關之會議廳、圖書室、檔案室、儲藏室等房屋,可免徵房屋稅,但須以協會自有為限,如係協會理事長或成員所有之房屋,即便無償供協會辦公使用,亦不得免徵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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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
申報契稅時,如新所有權人取得房屋後符合自住住家使用,請記得一併填寫「契稅申報書附聯」,即可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優(yōu)惠稅率之申請。
土地法第34條之1執(zhí)行要點規(guī)定:部分共有人依本法條第一項規(guī)定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物時,他共有人得以出賣之同一條件共同或單獨優(yōu)先購買。